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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举报同学带电子设备被打伤,法院:打人者赔50%,学校、被打学生也需担责!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8 12:37:00    

湖南省高院在不久前通报的一起案例,引起许多网友热议:某中学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并鼓励学生相互举报;学生周某违规携带了平板电脑等,同班同学宋某趁周某离开时,从其书包搜出平板电脑交给老师,老师奖励了他一瓶牛奶。周某回到教室得知被宋某举报后遂动手打人,致宋某轻伤二级。法院最终判定打人者周某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学校承担30%的责任,而举报人宋某也需自行承担20%责任。

此事引起网友热议。广州日报心传工作室就相关问题与特约专家进行了探讨:学校是否应该鼓励学生之间相互举报?未成年人相互之间的“打小报告”会造成怎样的影响?以“举报”代管理真有效吗?文明社会应该怎样有意识地去规范举报或告密行为?

法院:学校不该鼓励不当举报

湖南高院的判决,体现了司法的规则引领与价值引导作用。审案法官在接受当地媒体的采访时也解释了,被打学生以遵守学校规定为由擅自搜查他人书包、取走他人物品的行为,实质上构成对他人财产权、隐私权、人格尊严的侵害;而学校方面,通过物质奖励鼓励学生相互监督举报,客观上形成了“以举报代管理”的短视教育效果(主体事实据《潇湘晨报》)。

这一法院的判决书,很快就成为网络热点。许多网友纷纷为法院的判决书和法官的解析点赞。

这个案例的判决,对于当前一些学校“鼓励学生相互举报”的规定是很好的警示。正如该案判决书里那句:一个缺乏边界、鼓励检举的环境氛围,将导致同学之间相互防备、猜忌,甚至引发肢体冲突,对青少年人格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广州日报心传工作室认为,让心理不成熟的孩子用举报来解决问题,本身就容易“出问题”。心理学家科尔伯格指出,中小学生多处于“习俗水平”,其道德判断常依赖于外部权威与规则遵守,尚未完全内化规则背后的普遍伦理原则。

在前文案例中,当事老师在物质奖励(如一瓶牛奶)与表扬的直接强化下,宋某的举报行为极易被简单等同于“正确”或“勇敢”,无形可能扭曲孩子对规则的理解。

广州日报心传工作室认为,学校鼓励学生相互举报,看似是维护校园秩序的“良方”,实则是一种短视的教育行为。长期处于相互举报氛围中的孩子,极易产生压力、焦虑和恐惧情绪,为未来的心理健康埋下隐患。

举报人同样会受伤害

近年来,不少中小学校为了便于管理,曾尝试“鼓励学生举报”的举措。

李素磊博士广东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副会长:

就此种现象,李素磊博士解析道,“学校鼓励举报行为,本质上是用‘治安管理’替代了‘人格培养’,不加辨别的相互举报行为,会给各方都带来深远影响甚至是伤害。从教育心理学角度看,老师鼓励学生进行不当举报,不仅可能引发直接的冲突,更会对学生的心理健康、人际关系和价值观形成深远负面影响。”

怎样让秩序与温情并重

上述种种,当然不意味着所有的“举报”“告密”“打小报告”等行为都是不可取的。而是不能“以举报代管理”,关键是厘清其中的“度”。

从法律规范和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角度等角度考量,学校和社会都不应鼓励“普遍性举报”。那么,学校怎样在管理中践行管理的适度透明化、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发展、学校管理规则的落实?

李素磊博士表示,文首的案例给所有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提了个醒,管理工作应合法合规。学校应该遵循在法律“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加强校园管理。

“具体管理措施应限制在必要范围内,如没收手机需由教师直接执行,而非学生越界翻查;而且学校应教会学生辨别,避免将日常违规行为(如带手机)等同于‘严重危害’;此外学校应建立匿名反馈渠道,避免学生因公开举报而遭受报复。学校要强调实质正义优先原则。任何检举制度需明确:禁止侵犯隐私、需第三方见证、保障被举报者申辩权等等”。

李博士进而表示,学校也应加强对老师的培训。“老师在教学之外,涉及到管理工作时需明确自己更多的是‘育人’,要引导学生而不是采取简单粗暴的机械性的管制措施和方式。尤其是在推行新措施前或者说在具体事件中,需先评估其对学生人际关系的影响,避免制造对立。”

重要时刻确实需要“举报”

广州日报心传工作室认为,无论在现实生活还是在学校教育中,“举报”并非就一定是负面的“告密”,它具备“中性”的内涵和外延;在一切重要的时刻,举报确实可能蕴含着“正义”。

李素磊博士认为,学校和老师要教会孩子们:监督是公民责任,但信任是人性基石;监督是为了公共利益,告密是为了一己私利;规则需要遵守,而善意需要传递。需要在秩序与温情间找到平衡,不能舍本求末。

李素磊博士强调,良好有序的“校园举报”行为,需符合以下原则:

01、必要性原则

仅适用于即时性重大风险(如同学携带刀具),而非日常违规(带手机)。

02、程序正当性

学生通过正规渠道(如向班主任报告)而非私自取证(翻书包),且尽量有第三方见证原委。

03、动机纯洁性

举报行为出于保护他人安全(如举报霸凌),而非获取利益或个人报复。

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针对他人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如违法犯罪),公民也有基于事实进行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指出,归属与爱的需求是人的基本心理需求。学校可以鼓励的是举报危害公共安全或涉及个人安危的行为,却不应该鼓励普遍式举报;学校需构建良好校园文化,倡导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的价值观。

教师在管理班级时,应采用引导、教育的方式,帮助学生自我约束与相互砥砺,而非依赖举报。同时要引导学生正确辨别规则和错误、隐私和边界,鼓励他们通过沟通解决矛盾和困惑。

此外,家庭也是重要一环。家长要关注孩子心理状态,培养他们的同理心和责任感。当孩子遇到问题时,家长要教导他们用积极健康的方式解决,而非简单地诉诸举报行为。同时也告诉孩子:任何事情,第一时间与父母商量,这决定不涉“举报”,而是信任父母的表现。

心传信札

写给不鼓励“打小报告”的中小学校长和老师

校长们、老师们,你们好!谢谢你们,用你们的远见卓识和辛勤工作,为国家、社会、家庭精心培育着孩子们。

在两点之间,最短的路径是直线。而在教学与管理方面,则没有那么简单。因此,深知让学生相互举报,是很便捷的管理方式,但你们没有采纳和推行这样的方式。

因为鼓励未成年人之间的相互举报,影响太深远了。未成年人本身就处于情绪波动较大的时期,无论是举报和被举报,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很大的事情,且极易因此形成直接冲突,影响同学感情同时也影响教学秩序。如湖南高院通报的被举报者打举报者,造成轻伤二级的案例,法官判定两位学生和学校,各自承担不同份额的责任,这给人警示也予人启发。法官的话语强调的是,青少年的人格完善不容忽视。

发展心理学家约翰·鲍尔比曾提出“安全基地理论”,即学生需要稳定的信任环境才能发展健全人格。在实际操作中,也是就人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成长的过程中,需要去除被凝视感。时时地被凝视甚至是被监督,在浅层上会无形增加人的心理压力,直接影响人的专注力和创造性;从深层上来说,会让人对周遭的一切都持怀疑态度,无法相信他人,从而导致安全感缺失,直接影响人的内核稳定与价值感。

心理学的生态系统理论提出,个体的心理健康与其所处的环境系统之间正相关。因此,学生作为个体,其心理状态也与学校的环境直接相关。谢谢有专业尽责的校长和老师们,给了孩子们一个正向有序的大环境,他们才有机会发展出完善人格,成为对家庭、社会和国家有用的人。

当然,“不打小报告”也不能一概而论。涉及到公共安全、个人安全、公共利益等方面的情况,学校还是要鼓励孩子们用可以采取保护好自己的方式,尽快告诉老师和家长,这是正常正当的反映情况。尤其在重大危急时刻,未成年人首先要保障自己的安全。

我们成年人,要尽力给孩子们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一个在人与人之间,有信任有温暖有信托的世界,即便也有抗衡和较量,那也是在光明磊落之地进行。在此基础上,再让他们去辨别灰色地带黑色地带,在坚守内核明净的同时,遵纪守法、勇敢前行。

再次谢谢为孩子们提供一个温暖校园的中小学校长们、老师们,因为你们的智慧与善意,一切都会更有希望。

来源:环球时报客户端、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