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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家企业被骗巨额资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0 10:53:00    

关于代办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的风险提醒


各建设工程企业,各执业资格注册人员:

日前,日喀则市2家企业反映在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时,因委托不法机构代办资质被骗巨额资金。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打击执业资格“挂证”行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现将代办资质和“挂证”风险提醒如下:

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代办欺诈行为

选择代办资质须注意以下常见欺诈手段:

•虚假承诺:一些代办机构可能承诺“包过”“快速办理”等不切实际的保证。资质申报涉及严格的审核流程和标准,任何机构都无法保证绝对通过。

•高额收费:正规的代办机构服务收费透明合理,通常根据服务内容和工作量定价。如果遇到收费过高或要求支付额外“公关费”“加急费”的代办机构须格外警惕。

•虚假资质:部分代办机构可能提供伪造的资质证书或虚假的申报材料。企业一旦使用这些材料,不仅会面临行政监管部门严厉处罚等法律风险,还可能导致企业声誉受损。

•拖延办理:一些代办机构在收取费用后,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时间,甚至中途消失,给企业造成时间和经济损失。

二、选择代办机构的建议

选择代办机构申报资质应注意以下几点:

•核实代办机构信息:查看代办机构的营业执照以及向监管部门报备的代办信息等,确认其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了解代办机构口碑:通过网络搜索、行业咨询等方式,了解代办机构的市场口碑和客户评价。

•签订合法代办合同:与代办机构签订正式的代办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违约责任等。

•保留代办相关证据:在与代办机构沟通和协商过程中,保留有关文件、收据、转账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政策及中介机构代办资质风险

2018年7月25日,自治区住建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资质的申请与许可、资质申请相关指标、资质延续与变更、监督管理等工作。明确了地(市)住建部门资质许可权限: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明确了资质审批时限: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发证(其中包括公示时间7天)。

2021年1月22日 ,自治区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办资质申报的风险提示》,郑重提醒各建设工程企业不要盲目相信不法中介机构代办资质的虚假承诺,要按照相关资质标准通过网上自行完成资质申报,对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进行处理。

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办理

1.直接向审批部门提交申请。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材料,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负责审批,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审批。

2.委托代办机构合法代办资质。应选择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有明确的代办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良好信誉的机构,签订委托代办协议,明确代办事宜及服务承诺。建议可向注册地市场监管、人社、住建等部门咨询资质代办机构的合法性。

五、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认证方式

2025年4月10日零时起,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变更了人脸识别方式,新增人员一律使用“西藏政务网APP”进行实名认证;各工程建设企业及从业人员在2025年7月31日前通过“西藏政务网 APP”完成认证,逾期未完成将影响正常业务办理。

2025年4月10日起,区内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类资质申报中使用的所有人员需“西藏政务网APP”认证通过才可使用。未通过“西藏政务网APP”完成认证的人员无法参与所在企业相关工程建设类资质业务事项。2025年6月1 日起,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现场管理人员未通过“西藏政务网APP”身份认证的将不再向交易系统推送有效状态。

六、使用违规“挂证”人员办理资质的处罚处理

•个人:对查实存在违规“挂证”行为的,报请上级部门依法撤销注册资格,3年内禁入行业,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企业: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企业列入重点核查对象,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

•中介:对违法违规代办的中介服务机构移交市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于核查过程中发现中介代办机构伪造证件、公文等违法行为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职人员: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行政主管部门倒查其资格证书和注册行为的合法性,通报其工作单位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七、严查“挂证”行为加强资质动态监管

下一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和《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整治方案》(藏建市〔2024〕135号)等相关要求,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强查办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认定为违法代办资质、使用“挂证”人员以及“挂证”的人员在监管平台列入严重失信行为,限制在日喀则市注册和从业,并上报自治区注册中心撤销其注册许可或报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依规处理。

最后,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次郑重提醒建筑业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合法从业、合法执业。如遇被骗,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7日

来源:西藏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