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路上跑
车牌不能少
“先上牌,再出行”
按规定悬挂清晰完整的号牌
是每一辆车上路行驶
都必须做到的
也是每一位驾驶人的义务
近日
日照交管山海天大队北海路中队
执勤人员在劝离违停车辆时
发现一小型轿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经现场核查
该车辆临时号牌已超过有效期

“你临牌到期了怎么没挂正式牌照”
“我已经领取了机动车号牌
但驾车技术还不好
所以……”
民警对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依法对驾驶人
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罚!记9分!

所有驾驶人注意了
新购买的车辆会发放一张临时牌照
但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0天
过期便作废
如果临牌过期后仍然使用的
将会面临处罚
临牌有效期
购买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按规定将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注:
● 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得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
● 临牌到期后不得继续使用,需及时再次申领。
● 收到机动车号牌后,不得继续使用临牌。
临牌使用限制
购买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临牌粘贴方式
临牌应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载客汽车的另一张应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第九十五条指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行为,将面临警告或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
3.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车辆上路行驶
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请规范悬挂机动车号牌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来源:日照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