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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让汗水不白流:九原法院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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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2年4月,罗某某经人介绍,与刘某及某建筑公司达成口头协议,承揽某小区项目的部分装修工程。施工完成后,刘某及建筑公司仅支付部分费用,剩余劳务费迟迟未结。罗某某在垫付工人工资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刘某支付施工费34万余元,建筑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因刘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罗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及结果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积极主动作为,迅速采取多项措施:一是高效核查财产线索。执行法官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发现,刘某在诉讼期间已转移其名下位于包头市区的一套房产,有明显逃避执行嫌疑,遂立即向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但刘某逾期未履行亦未申报。

二是及时采取查封手段执行法官根据罗某某此前申请的财产保全,依法对刘某名下其他房产和股权予以查封,有效控制财产,防止再次转移,为后续执行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强力推进财产处置。执行法官果断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着力推进对已查封房产的处置工作。虽发现该房产设有银行抵押且抵押权人暂不同意处理,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该财产线索,持续与相关方面沟通协调,积极探讨解决方案。

四是精准运用惩戒威慑。在罗某某指出刘某转移财产涉嫌犯罪并申请移送公安机关后,执行法官随即向刘某发出警示函,严正告知其若仍不履行,将把案件移送刑事侦查。在法官强有力的法律威慑和主动干预下,刘某主动联系罗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并全部履行给付义务,本案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本案中,执行法官不仅依靠现有财产线索,更积极排查、控制、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综合运用执行查控、财产保全、评估拍卖、信用惩戒和刑事移送等手段,层层加压,有力击溃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最终促使主动履行。今后,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工作的主动性和强制性,特别是对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坚决以执行利剑守护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真正变成“真金白银”。

来源: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编辑:林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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