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社保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
办理减员手续
劳动者擅自离职后,用人单位将停止缴纳社保并办理减员手续。
社保关系转移
若劳动者到新用人单位就业,社保关系可转移至新单位。
劳动者若选择灵活就业,社保关系可转移至户口所在地的人社局。
离职后,劳动者应凭公司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到单位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在新就业地参保后,提出转移接续原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
个人缴纳社保
个人可自行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需携带身份证、户籍所在地证明及照片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社保续保与转移操作
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如果员工暂时不想继续缴纳社保,可以选择停保一段时间,之后再续保。
准备到其他地方定居,社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地方。
注意事项
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后,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断期间不记缴费年限,但个人账户由社保机构保留并继续计息。
劳动者应尽快办理续保手续,避免因社保中断带来的医疗风险。
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补缴到账的,可从补缴后次月起恢复享受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的,再补缴视同首次缴费,需连续按月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社保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