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晚报8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垦)日前,市民胡先生致电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称他想知道君山区柳林洲街道被征地的农民购买失地农民保险的补贴年限是多久,以及是否有规定被征地后多少年内必须要发放失地农民保险补贴,希望有关部门详细告知。
接到工单后,君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回复时表示,关于市民反映要求按相关文件办理失地人员养老保险的问题,2014年发布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全省不再建立单独的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保障制度,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因此,我省不存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险种。
根据《君山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君山区当年在许市镇凉亭村、广兴洲镇黄安村和钱粮湖镇分路口社区等集体土地进行试点,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提供参保缴费补贴对象范围。该文件在君山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一年,于2020年1月24日已失效。此后,一直未开展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