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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1:19:40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交易需遵循以下政策和流程: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业主可以按照当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

出售后,业主需要按照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出售过程中,业主应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透明度,避免欺诈和虚假宣传。

购房者需要了解房屋的产权和居住年限等信息,以保障自身权益。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上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进行交易。

买家需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条件,或者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收购。

若确需出售,业主需要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新购房人。

建议

住满5年:业主在出售前应仔细计算需补交的综合地价款,并确保交易过程合法合规。

未住满5年:业主应提前了解并遵循相关流程,确保出售过程顺畅,并符合政策要求。

购房者: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应仔细了解房屋的产权、居住年限及购买条件,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