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香港人结婚后的香港定居申请流程
准备必要文件
申请人及拟团聚的香港配偶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意见。
香港配偶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如香港配偶是外国籍,则须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结婚证明。
提交申请
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现场填表。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例如结婚证明。
审核与公示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申请事由、得分等,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获得批准
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签发《批准定居通知书》。
申请人凭《批准定居通知书》办理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手续,并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3个月,一次使用有效。
赴港定居
持有《前往港澳通行证》后,申请人可前往香港定居。
注意事项
申请香港定居是计分制的,从结婚起每1天算0.1分,一般需要4年半至5年才能获得单程证。
在香港居住期间,需保持与香港配偶的婚姻关系真实存续,并在续签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通常在香港连续居住满7年后,可以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建议提前规划,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并在申请过程中保持耐心,以确保顺利完成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