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无故开除孕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向被开除的孕妇支付赔偿金。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赔偿金计算基础
赔偿金计算的基础是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员工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公司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员工,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月工资标准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赔偿金倍数
由于公司裁员孕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公司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即,赔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标准 × 2。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非过错性理由或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这一条款旨在保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防止她们在“三期”内被随意辞退。
权利主张
对于怀孕女职工而言,在遭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她们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合同解除至恢复期间的工资损失;若选择解除合同,则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救济途径
如果协商无果,孕妇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政府部门,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未能使孕妇获得应得的经济补偿,孕妇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孕妇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详细陈述公司的违法行为和自己的诉求。
综上所述,公司无故开除孕妇的,需要支付相当于员工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标准两倍的经济赔偿金。孕妇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工资损失,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同时,孕妇还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