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落户的流程如下:
咨询是否可落户
在购房前,先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了解购房落户的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
签订合同完成交易办理证件
签订购房合同并完成交易后,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件。
开具证明
携带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
然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提出申请
到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携带相关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
受理申请办理手续
携带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持准迁证办理入户
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
落户成功
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所购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公寓和商铺不能落户,目前个别地方放开了落户限制,公寓也能落户),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
申请人必须是房屋产权所有人,且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
外市人员要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可以直接到社保局打印缴纳流水单,可盖社保局的公章。
提供的材料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发票、社保凭据、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直系亲属证明、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准生证等。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购房者可以顺利完成商品房的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