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为国务院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法制工作。省级法制办公室:大多数为正厅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制工作。市级法制办公室:通常为正处级,负责本市范围内的法制工作。县级法制办公室:通常为正科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制工作。市区县法制办公室:负责各自区域
围绕“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在京调研6月12日至13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围绕“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在北京市开展调研。调研组到北京市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街道社区等,深入了解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城区人口密集区域治理和维稳及基层协商、志